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,供应商应具备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,是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,这意味不满足其中任何条款,都将失去投标资格,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亦毫无疑问的成为无效文件,其结果是失去投标机会。
这其中对投标人的“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”条款响应的要求是,提供“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”,不少投标朋友不清楚到底是提供那种证明文件好呢?
01、办理财务审计报告与资信证明的差别
当然是有什么就提供什么了!但如果什么都没有,需要在开标前办理其中任意一种证明文件时,应该办那种?
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:
1.从有效期来看:如果是办理上一年度财富审计报告,本年度可以使用一整年,在一年之内有需要用到审计报告的采购项目都可以用;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,只针对具体项目开具,用一次开一次。
2.从办理成本上来看: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办理费用在1000以上,会计事务所会根据年度营业额分档收费;而办理银行资信证明开一次一般收费在200-300之间,不同地方的不同银行收费都有差别;
3.从办理的时间来看:年度财务审计报告,在资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,2-3天可以办好,有些会计事务所加急当天也可能办理好;资信证明通常情况下,带齐资料可以现场办理拿到证明文件。
02、都是找什么单位办理,需要准备什么材料?